证券时报记者 刘灿邦
全球5G建设如火如荼,美国、韩国、欧洲均发布了雄心勃勃的战略目标,与此同时,中国主要城市的5G建设也稳步实施;证券时报记者从产业链了解到的信息显示,国内5G预商用的日期正日益临近。
就在全球即将迎来4G向5G过渡的关键阶段,专利战的迷雾再度出现。苹果与高通耗时数年的专利官司于近日达成和解,但苹果将为此支付60亿美元的专利使用费;另一家通信设备巨头爱立信也在4月中旬被曝出遭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突击检查。
如果回溯历史就会发现,每当移动通信技术升级换代的阶段,反垄断调查就会接踵而至,例如2013年11月,当时正从3G向4G过渡,国家发改委启动了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当然,时间点上的重合或许只是巧合,但围绕5G的专利互搏可能才刚刚开始。
5G前夕
设备商巨头遭调查
爱立信近日遭遇的突击检查据悉与手机厂商的举报有关,爱立信被投诉在3G和4G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市场存在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市场总局还对爱立信北京办公室进行了现场取证。
爱立信随后回应称,由于相关企业对爱立信在中国知识产权许可业务的投诉,市场总局近日启动了对爱立信相关许可业务的调查;同时,爱立信表示将全力配合此次调查。
作为2G、3G、4G移动通信标准的主要贡献者之一,爱立信掌握了大量通讯领域的标准必要专利,同时,爱立信也与许多中国手机厂商签署了专利授权协议,包括华为、中兴、小米、TCL和海信等,也正因此,爱立信与中国手机厂商的专利纠纷也一直存在。
2015年的一项统计显示,爱立信在全球各地拥有超过3.5万个获批专利,与大多数主要行业伙伴签订了100多个专利授权协议。爱立信2016年度报告显示,其知识产权(IPR)年收入在2016年达到了100亿瑞士克朗,共占其总收入的7%。
2013年启动的高通反垄断调查是由于高通涉嫌滥用无线通讯标准,历时一年多的调查后,高通认罚60亿元。针对爱立信的调查尚未有定论,但上述两宗案件发生的时间均为移动通信技术升级换代的关键期,其中是否蕴含着某种巧合?
GSMA大中华区战略合作总经理葛颀向记者表示,上面两宗案件在时间点上可能存在巧合,但专利检查已经成为常态化的工作,即使不在特定时间点也会有很多的专利检查,“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只要设立了就要得到遵守,监管部门也会更关注设置的规则有没有得到遵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志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我国5G发展已步入快速上升期,市场总局此时调查爱立信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行为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市场总局在收到手机厂商举报后,经初步审查,判断爱立信可能存在滥用标准必要专利的行为;二是市场总局可能借此契机整顿通信行业内的不公平竞争行为,为5G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
移动通信领域
反垄断诉讼频发
另外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反垄断案件是,针对美国IDC公司滥用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领域的市场支配地位,华为在2013年6月向国家发改委提起了反垄断调查,这起事件最终以IDC承诺取消向国内企业收取高额专利使用费结束。
上述多起案件也从侧面印证了通信领域一直是反垄断调查的高发区,邓志松告诉记者,我国关于专利的反垄断调查案件和反垄断诉讼,主要发生在通信行业的标准必要专利领域。
记者注意到,爱立信此次遭遇检查以及华为诉IDC案均与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相关。但是,在高通与苹果这一轮的专利对弈中,中国和德国的专利法院曾裁定苹果侵犯了高通公司的非标准必要专利。
据了解,标准必要专利是指为了实施行业内公认的技术标准而必须使用的专利,非标准必要专利通常有替代性的技术,非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而且一般不承担根据FRAND原则(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条件)许可专利的义务。
“标准必要专利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可能引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所以标准制定组织要求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承诺以FRAND原则许可所有标准实施者利用其专利。”邓志松向记者说道。
事实上,早在高通案中,违反FRAND原则制定不公平高价、搭售非标准必要专利、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等已是通信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再以华为诉IDC案为例,当时的资料显示,按照一次性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IDC给华为10.54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报价,是给苹果公司的19倍,是给三星的2倍多。
在世界范围内,中国目前已经是移动通信发展速度最快、用户最多、网络规模最大的国家。邓志松向记者表示,中国移动通信行业的飞速发展,必然伴随着与国外通信巨头的激烈竞争与贸易摩擦,各大企业都在抢占标准必要专利的战略制高点,这就为专利相关的垄断纠纷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他认为,国内反垄断法及配套法规也正在完善,反垄断执法力度也在不断增强,尤其是华为诉IDC案及高通案等标志性案件之后,国内企业树立了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的维权意识,这些原因都导致了国内移动通信领域内的滥用标准必要专利事件频频发生。
5G专利互搏拉开序幕
5G将至,除了社会普遍关注的商用节奏问题,围绕5G专利的相互博弈实际上早已启动。而在5G还未真正实现时,手握重要专利的厂商就纷纷公开专利收费方案,这些厂商希望主导专利游戏规则的意图明显。
其中,高通在去年6月就公布了5G专利授权费率,高通将根据设备售价按固定的比例收取费用,单模5G手机的专利授权费率为2.275%,多模5G手机的专利授权费率为3.25%。
这就意味着,按照这一标准,未来售价在2000元到3000元的中端5G智能手机,高通将收取65元到97.5元的专利授权费,而3000元以上的5G智能手机,高通收到的专利授权费就将超过100元。不过,高通这一专利授权费标准仍有变化的可能。
爱立信则制定了不同于以往以整机售价为基础的许可费率模式,而是设置了固定的专利许可费。对于高端手持设备,许可费设定为5美元/部,对于低端手持设备,许可费最低可低至2.5美元/部。
紧随高通、爱立信,诺基亚在去年8月公布了5G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费率,即每部设备3欧元(约合3.48美元)。诺基亚的统一费率明显低于爱立信及高通,这被视为是希望避免在未来发生与5G专利授权相关的纠纷。
记者了解到,当前盛行的专利许可模式包括专利打包许可、专利池许可、交叉许可、单独许可等,其中前两种模式在商业上有节约谈判成本、提高许可效率的优势,但是也可能引发以不公平高价许可专利、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或者实行差别待遇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谈到5G时代专利授权模式会有何变化时,邓志松向记者表示,专利打包许可和专利池许可模式具有独特的商业合理性,在5G时代,这两类模式可能仍然在行业内普遍适用,除非该种模式因违反反垄断法导致了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而被调整。
葛颀也向记者指出,当前的专利授权模式需要进行优化,从优化的方向来看,要考虑如何以更好的机制让专利的登记、管理、授权、评估等环节变得更简单、透明、实时,在遵循专利公开与独占的核心要点基础上,让专利更好地为产业服务。
在葛颀看来,5G时代更要优化现行的专利制度,更好地以低成本来保护创新者,让创新者更大程度地享受创新带来的收益,当然,也需要更多的企业来使用创新企业的专利,只有这样专利制度才能良性循环下去。
作为5G专利的主要贡献者之一,华为尚未就专利费率收取进行明确表态,华为仅表示,5G专利将遵守FRAND原则。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企业在5G专利上的话语权正在增加,根据信通院知识产权中心对ETSI网站上声明的5G标准必要专利的统计,华为以1970件5G声明专利排名第一,占比17%。此外,去年10月末的数据显示,中国移动围绕5G技术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接近1000件,跃居全球运营商第一阵营。
邓志松认为,随着中国企业在5G专利领域的迅速发展,全球移动通信领域的专利授权格局可能会发生转变,国内厂商不再只是以专利使用人的身份进行谈判,而是更多地以专利授权人的身份参与许可协商、甚至决定许可条件。
“考虑到中国企业的影响力在逐步增强,美欧通信巨头的影响力可能被逐步削弱,我国企业将在FRAND原则的适用及许可费率的确定方面掌握更大的主动权。”邓志松说道。